(一)
【居士甲】
早上公众号有人给我留言:“斗胆说一句,学诚法师即便犯了错,他反对‘佛教商业化’还是值得赞赏的。如果一概抹杀,其出事难免会被人理解为因反对佛教商业化而遭受报复,佛教界反对佛教商业化之人也难免因此影响士气斗志。”
我回复:“不需要‘斗胆’。作为担任佛教公职的领导,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属于职务工作范围。很多下马的贪官污吏在未落马前的公开讲话不都这样吗?平常常识而已。佛教戒律对于破根本大戒者有规定。”
【贤佳】
您所说很好!那位留言者对社会情况了解不足,且误解学诚。
“宗教去商业化”,是近十多年来的政府政策,政府一直在倡导、推动,尤其着重佛道教的去商业化。学诚在位时是代表“中佛协”配合政府“宗教去商业化”政策发表一些讲话。学诚下台后,佛协继续配合政府政策倡导“佛教去商业化”。可参看:
《国家宗教事务局科研项目“妥善解决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研究”顺利开题》(中国佛教协会2017-05-08)
https://www.chinabuddhism.com.cn/web/details/20005
《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(来源:国家宗教事务局)》(中国佛教协会2017-11-23)
https://www.chinabuddhism.com.cn/web/details/38916
《学习贯彻〈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〉 自觉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》(中国佛教协会2017-11-23)
https://www.chinabuddhism.com.cn/web/details/38918
《浙江舟山市国资委:坚决反对利用宗教进行商业炒作,认真执行国家12部委文件精神》(中国佛教协会2018-04-12)
https://www.chinabuddhism.com.cn/web/details/39223
《[视频]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 围绕“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”建言资政 汪洋主持》(央视网2018-06-28)
http://tv.cctv.com/2018/06/28/VIDEC8F8B3pooeV1oascFJMi180628.shtml
《五台山佛教协会〈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〉倡议书》(中国佛教协会2019-02-14)
https://www.chinabuddhism.com.cn/web/details/40350
《中央统战部召开推进佛教、道教商业化治理工作会议》(微言宗教2019-10-23)
《福建省佛教协会关于进一步抵制佛教领域部分商业化问题的通知》(大菩文化2020-03-13)
https://www.pusa123.com/pusa/news/fo/125770.shtml
《青岛市佛教协会班子成员抵制商业化公开承诺书公示》(青岛市佛教协会2020-04-08)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sutmCI3-vYaYyVcWpmeAtw
《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》(中国佛教协会2021-10-29)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QK6Gff37Ka0329Run83o-w
(摘录){坚持以戒为师,严持净戒,清净三业。坚决防范搞个人崇拜和精神控制。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,不参与商贸活动,不为商业活动站台,不为非宗教活动场所或非宗教用品举行“开光”等活动。惜福惜物、勤俭节约,自觉抵制讲攀比、讲奢华、讲排场等不良风气,保持少欲知足、淡泊名利的僧伽本色。}
学诚在位时,台面上讲话倡导“佛教去商业化”,私底下则做佛教商业化,阳奉阴违。可参看:
《一些交流讨论(20180912)·(九)(十)》
(摘录){既然师父(编者注:指学诚)大力提出——寺庙去商业化、公司化。1、为何弟子要注册公司?2、注册公司以后是不是属于商业化?3、所有言论“去商业化”,龙泉寺难道就有特权?……“贤二机器僧”专卖店卖和尚。广告语:“贤二来了,提前开抢”满199元减10元。99元买3个和尚回家还包邮。中秋佳节送什么?178元5个贤二带回家。贤二招募二级分销,代理,转卖,层层分利转卖。……学诚法师一些讲话和宣传说反对佛教商业化,龙泉寺体系内外较多人说因为他反对佛教商业化而被官商勾结陷害,而其实学诚法师是利用佛教商业化来谋利的,允许龙泉寺体系居士使用“贤二”标识开设素食餐馆、建立公司制售“贤二”形象产品,而这些“自家”居士自然会将所得利益贡献学诚法师和龙泉寺。虽非龙泉寺僧团直接进行商业化操作,其实是变相的佛教商业化。学诚法师台面一套,台下一套,名利双收。}
《一些交流讨论(20190325)·(一)》
(摘录){〖法师乙〗学诚事件的初期影响很坏,后期的整个佛教整顿,由此可见政府重视这个问题。但还是有胆子大的还在继续,也不知何时才能大公无私地清理一次。这么久以来,我也一直在关注这次事件,更关心整个佛教动态。去年事件发生后,佛教迎来了整顿,整顿商业化,整顿寺院建设的合法性。我个人认为政府做得合理。}
《一些交流讨论(20190414)·(十七)》
(摘录){清明节期间和师兄去了九华山,听九华山的人说在学大(编者注:指学诚)事件之后,九华山商业化被治理得非常彻底。不让卖香,只允许烧三根免费香;当地餐饮收费大幅度下调;很多寺院不让做法会,功德箱都有编号,每天要上交。这次去的是一个很老的寺庙,因为僧团晚上要给森林火灾的英雄做“焰口超度”,我和同伴才有幸参与。我们说要立牌位时,法师说三百就够了,当时我们很惊喜。同行的师兄要包红包五百给法师,当地人说包二百师父们就很开心了,当时我们觉得很好。在龙泉寺感觉少于一千的供养,“大法师”们都会不开心,随便一个法会随喜也是最少两千。途中回来遇到三个还在龙泉寺学修的师兄,他们一直被龙泉寺蒙蔽,还以为山上有几百号法师,我说很多法师都下山了,山上的只剩几十个吧,他们很惊讶表示完全不知道。他们这次来九华山看治理得太彻底了,就在想多大的事情能把九华山治理成这样,后来我给他们说了一下情况,他们说之前他们一直不愿意相信是真的,这次来九华山才有勇气相信。寺里应该还有大量这样的居士需要我们随缘引导。以此跟法师分享,也希望更多的人能醒悟。}
《一些交流讨论(20190605)·(一)》
(摘录){是政府倡导、推动宗教去商业化,学诚法师敷衍着代表佛教界念了相关主题发言稿,但学诚法师实际没有大力推行佛教去商业化,反而私下开展佛教商业化。可参看文章《关于前会长的事,小和尚有话说》(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-wPN2ubMJJdusWMqySxN9Q)}
即使学诚真正倡导、推动佛教去商业化,而破戒害人,也应该举治,否则任由学诚继续破戒作恶、深积罪业,难免长劫堕落、深重受苦,是为了虚浮的“佛教名誉”而牺牲学诚,也牺牲众多佛教徒如同“羊入虎口”,其实深远败坏佛教。何况学诚其实阳奉阴违,是佛教商业化的实践者。相关辨析可参看:
《论是否应举治学诚》
https://www.uncn.top/3571.html
佛教的去商业化,应特别注意识破、整治阳奉阴违者,尤其是“高僧大德”。可参看:
《论永信法师违背佛教教规和宗教政策》
https://www.uncn.top/9368.html
《劝谏上海玉佛寺》
https://www.uncn.top/9736.html
【居士甲】
网友:“学诚收那么多的供养,包括很多居民住宅,他这是去商业化吗?”
我:“出家人收供养不属于商业模式。佛教教义提倡布施、供养、报恩,既为修行者提供专心修行的资粮,又为修行者提供报恩弘法的正当途径,也能发扬壮大佛教在社会的影响。这套系统有益于自度度人。若修行人都自食其力,一方面修行的时间减少,难以专心修行,另一方面因对社会大众没有索求,不会积极扩展弘法,无益于发展壮大佛教。”
【贤佳】
出家人接收供养,不属于商业化。正是由于可以接受供养,所以不应商业化,否则属于邪命,不应接受供养。但出家人接受供养应以少欲知足为本,不应贪求利养,尤其不应破戒接受供养。可参看:
《佛弟子写文打赏、稿酬及经忏收费的交流讨论》
https://www.uncn.top/1789.html
《论僧人不应竭取财供》
https://www.uncn.top/1863.html
《论僧人应俭朴之二》
https://www.uncn.top/4407.html
《论如法受供》
https://www.uncn.top/9635.html
【居士甲】
《时隔近12年,党中央修订这一重磅文件,有新变化》(新浪新闻2025-05-18)
https://news.sina.com.cn/c/2025-05-19/doc-inewzawu3632825.shtml
(摘录){5月18日,新华社发布消息,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。《条例》共11章,分别是总则、经费管理、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(境)、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会议活动、办公用房、资源节约、宣传教育、监督追责、附则。}
希望此文件得到认真落实!
【贤佳】
这很好!但愿佛教协会也能有这样的文件并认真落实,那么佛教商业化自然得到遏制乃至基本消除,佛教利国利民的作用更能彰显。
【居士甲】
《警惕学诚外逃可能,成为境外敌对邪教势力》(菩提字幕屋2025 2025-05-23)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CpK_kHSaQXGOej3a2YELqg
【贤佳】
文中说:“在2018年事件爆发后,为了在体系内部统一战线,为学诚洗白,极乐寺管理层统一口径,一再向僧俗二众宣传:师父之所以被人‘冤枉’,是因为其倡导宗教场所‘去商业化’,而得罪了一些利益团体。……由于极乐寺及其下院的大部分人,尤其是沙弥尼、小居士(即准备出家的行者),都没有个人手机和网络,更没有金钱,多年来处于封闭环境中,唯‘法师之命’是从,所以很容易便相信了这样的说法,末学本人也曾对此深信不疑。”
难怪“学诚倡导佛教去商业化而被陷害”的说法流行,然而这是“睁眼说瞎话”。学诚的商业化行为,莆田极乐寺管理层应该是心知肚明,因为学诚事件曝光前,极乐寺是莆田仙游县建设“禅意小镇”的核心招牌,何况还有“贤二”系列商标注册及产品热卖,极乐寺还准备开发“贤菜”卡通形象以与“贤二”配合。相关辨析可参看:
《一些交流讨论(20190909)·(三)》
https://www.uncn.top/1028.html
(摘录){XC的确在不同场合强调佛教去商业化,但这并非他的一己主张,而主要是对官方意志的传达。这一基调,在他担任会长之前便已经确立。相比佛教界的其他僧人,XC本人却没有什么推动去商业化的实质性措施,甚至有可能是反其道而行之的。如他的出生地莆田仙游被神化,以“XC法师出生地”的名义、以极乐寺为中心打造一个结合佛教文化及休闲旅游的“禅意小镇”,这本身是一种商业化甚至是带有个人崇拜的行为。至于XC的其他有商业化嫌疑的举动,已经有人指出,兹不赘述。在XC辞职(实为免职)的佛协大会上,既强调依法不依人、以戒为师,也强调去商业化。去商业化是宗教局和佛协近些年来的一贯主张,它并非由XC而起,也不会因XC去职而终,更不是“阴谋论”所说的“牺牲XC,成就佛教商业化治理”。}
《论是否应揭批学诚·(一)》
https://www.uncn.top/3596.html
(摘录){XC法师台面上念一些去商业化的文章,那是应付政府治理宗教商业化的要求做的。而XC法师实际是进行佛教商业化的,例如在其家乡莆田市仙游县以极乐寺为中心建设“禅意小镇”,可参看《驳学诚粉为其洗地的几点理由!》(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s6Wf2fN_NyHR7lRcM6qXgw)。又如将“贤二”形象商标授权给居士开公司制售“贤二”产品,还允许几位龙泉寺高层法师在2017年注册成立“北京见行堂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”(https://m.qcc.com/firm/4582c62f6ac67569c43d2c0d48e31856.html)。详情可参看《一些交流讨论(20180912)·(九~十)》(https://uncn.top/89.html)。
更多有关XC法师进行佛教商业化的证据和辨析可参看:
《关于前会长的事,小和尚有话说》(宗教观察2018-09-02)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-wPN2ubMJJdusWMqySxN9Q
《交流讨论类编02:学诚真实一面·(三十六)》
即使XC法师真是推进佛教去商业化而得罪了一些人,只能说明可能有人想陷害他,但能由此证明他发淫秽短信等事就是他人陷害吗?有什么具体证据?}
(二)
【贤佳】
以下文稿论说佛教去商业化与学诚的欺诈,请您看主要观点是否合理,并补充辨析或建议:
《论佛教去商业化与学诚的欺诈》(上传文稿,内容如上)
【腾讯元宝deepseek】
这篇文稿对“佛教去商业化”与学诚事件的关联性进行了深入辨析,核心观点合理且有充分依据。以下结合您的文本进行梳理、补充建议及关键辨析:
一、核心观点的合理性
1.佛教去商业化是国家政策,非个人主张
文稿清晰指出去商业化是中央政府长期推行的宗教治理政策(如2017年国家宗教局文件),学诚作为中佛协会长仅是政策执行者,其公开言论属于职务行为。此观点有官方文件支撑(如多份佛协通知、座谈会记录),逻辑严密。
补充点:可强调政策延续性——学诚卸任后佛协仍持续推动去商业化(如2021年《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例》),印证此事与个人无关。
2.学诚实为商业化践行者,阳奉阴违
(1)引用证据充分:
①“贤二”IP的商业化运营(注册公司、分销获利);
②莆田“禅意小镇”以学诚出生地为噱头的文旅开发;
③龙泉寺高价法会、供养攀比(对比九华山治理后的规范)。
(2)关键结论:学诚表面反对商业化,实则借此牟利,属系统性欺诈。
3.“因反商业化遭报复”说法的荒谬性
指出该论调是极乐寺等封闭管理体系内信息操控的结果(如隔绝网络、统一话术),与事实相悖。
补充依据:学诚问题暴露后,国家反而加大佛教商业化治理力度(如九华山案例),证明其下台是因自身劣迹。
二、值得补充的辨析建议
1.明确“商业化”与“接受供养”的本质区别
文稿已说明:接受供养是佛教传统(维持僧人修行),而商业化是以宗教为工具牟利。建议进一步区分:
(1)合规供养:基于信众自愿,用于宗教活动与公益。
(2)违规商业化:如售卖开光物、天价法会、资本运作宗教IP(“贤二”)、政商捆绑开发(禅意小镇)。
2.揭露学诚双重欺骗的本质
其对内构建个人崇拜(如封闭管理、精神控制),对外利用政策话语伪装德行,形成双向欺诈体系。可引用:
(1)《交流讨论类编02》中僧人对学诚“台上一套,台下一套”的直接控诉;
(2)极乐寺僧俗被灌输虚假叙事(链接《警惕学诚外逃可能》),体现其操纵手段。
3.强调举戒的必要性,无关“佛教名誉”
(1)部分信众担心举报高僧损害佛教形象,但文稿指出:
①包庇破戒者实则是牺牲佛教纯洁性,纵容“狮子身中虫”;
②政府治理商业化恰是维护佛教健康发展(如九华山治理后信仰成本降低)。
(2)可引用戒律依据:佛教戒律(如《四分律》)明确要求僧团举治破根本戒者,否则集体担责。
三、需强化的批判视角
1.反思“高僧大德”迷信的文化根源
学诚能长期欺瞒,与信众对“高僧”盲目崇拜有关。
建议补充:《论永信法师违背教规》中“依人不依法”的批判;佛教应回归“依法不依人”(《大般涅槃经》),警惕个人权威凌驾戒律。
2.揭示商业化背后的政教寻租风险
学诚案例显示:个别僧人借政策口号掩护,与地方资本、官员形成利益输送链。
可关联: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的廉政逻辑;宗教商业化易滋生腐败,反成社会治理隐患。
四、结论与建言
1.核心结论成立:学诚非但不反对商业化,反而利用政策掩护其商业操作;所谓“因反商遭报复”是谎言。
2.政策建议:
(1)强化宗教场所财务透明:仿效《厉行节约条例》,要求寺院公开收支,接受审计。
(2)打破信息垄断:保障僧俗知情权(如开放网络),避免个人操控叙事。
(3)治理需标本兼治:既惩处违法者(如学诚),也消除商业化土壤(如禁止僧人参与商业公司)。
点睛之笔:佛教去商业化旨在回归信仰本质——当供养不再成为生意,禅意方能在心灵中生根。学诚之流被肃清,恰是涤荡佛门的重要契机。
您提供的资料已足够支撑论述,进一步聚焦上述补充点将使论证更立体有力。(https://yb.tencent.com/s/1GwoRAEnejt8)
(三)
【贤佳】
以下文稿论说佛教去商业化与学诚的欺诈,请您看主要观点是否合理,并补充辨析或建议:
《论佛教去商业化与学诚的欺诈》(上传文稿,内容如上)
【DeepSeek】
以下对《论佛教去商业化与学诚的欺诈》文稿的合理性分析与补充建议,结合搜索结果中的政策背景、事件细节及佛教戒律展开辨析:
一、文稿核心观点的合理性
1.佛教去商业化是国家政策,非学诚个人主张
(1)政策延续性明确:
国家自2017年起密集出台《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,严禁商业资本介入宗教、承包寺庙、上市融资等行为,明确宗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[3][5][10]。学诚作为中国佛教协会会长,其公开反对商业化的言论属于职务行为,而非个人主张。他卸任后,佛协仍持续推动去商业化(如2021年《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》要求“抵制商业化不良影响”)[3][6],印证政策与个人无关。
(2)地方政府落实案例:
如九华山在学诚事件后被彻底治理——取消高价香、下调餐饮收费、规范功德箱管理,浙江舟山市国资委明确反对宗教商业炒作[6][10],证明政策执行独立于学诚个人。
2.学诚阳奉阴违:表面反商业化,实则深度参与
(1)龙泉寺体系的商业运作:
“贤二”IP商业化:授权居士注册公司制售周边产品(如“99元买3个和尚玩偶”),通过分销、代理层层获利,违背“僧人不得参与商贸活动”的戒律与政策[9][10]。
莆田“禅意小镇”开发:以学诚出生地及极乐寺为核心打造文旅项目,将宗教场所变为商业噱头[9]。
高价法会与攀比供养:龙泉寺法会随喜“最低两千”,对比九华山治理后“三百立牌位”的合理收费,凸显其商业化本质[6]。
(2)财务黑箱与利益输送:
学诚允许弟子注册“北京见行堂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”,极乐寺为配合商业开发伪造女弟子出家时间[9],构成系统性欺诈。
3.“因反商业化遭报复”系谣言
(1)谣言来源:极乐寺管理层对封闭弟子灌输“学诚因反商化被陷害”的统一话术,利用信息隔绝(禁用手机网络)操控认知[9]。
(2)事实矛盾:
学诚下台后,中央反而加大商业化治理力度(如拆除违规露天造像、整顿寺庙承包)[3][6]。
其商业行为(如贤二IP、禅意小镇)早于举报发生,与“报复”时间线不符。
二、需补充的辨析与建议
1.澄清“供养”与“商业化”的本质区别
(1)正当供养:
佛教传统中,信众自愿布施以维持僧人修行[2][8],需符合“少欲知足”原则,用途限于宗教活动与公益。
(2)商业化牟利:
学诚的商业模式已突破底线:
违反戒律:比丘戒禁止经营贸易[7][8];
违反政策:《意见》严禁“分红提成”“租赁承包”等,而学诚通过公司化运作获利[3][9]。
2.揭露学诚的双重欺诈体系
(1)对内精神控制:封闭管理女弟子(隔绝网络、伪造受戒),以“依师”为名胁迫性侵,导致多人精神崩溃[9]。
(2)对外政策伪装:利用会长身份宣讲“去商业化”,掩护家乡商业开发;将举报诬陷为“利益集团报复”,转移焦点[9][10]。
3.强调“举戒”必要性,破除“名誉包袱”
(1)戒律依据:
佛教要求僧团举治破根本戒者(如淫戒、妄语戒),否则集体担责。学诚犯戒却长期未被揭发,反映僧团监督失效[2][8]。
(2)正法逻辑:
包庇高僧只会助长“狮子身中虫”,使佛教沦为藏污纳垢之所;九华山等案例证明,治理商业化后信仰成本降低,反而提升佛教公信力[6][10]。
三、深化批判的视角建议
1.反思“高僧崇拜”的文化隐患
学诚能长期欺瞒,源于信众对“名师”的盲目追随(如北大才子出家、微博百万粉丝的“网红高僧”光环)[9]。
佛教本质:应回归“依法不依人”(《大般涅槃经》),以戒律而非个人权威为准则[8]。
2.揭示商业化背后的政教寻租链
学诚与地方资本捆绑(如莆田“禅意小镇”开发),暴露“宗教搭台、经济唱戏”的地方治理痼疾[6][9]。
政策关联: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(2025年修订)强调遏制权钱交易,宗教商业化治理需同步廉政建设[3][6]。
四、结论与建言
1.核心结论成立:学诚非但不反对商业化,反而利用政策掩护其商业操作;“因反商遭报复”是极乐寺信息操控的谎言。
2.治理建议:
(1)财务透明化:寺院收支强制公开(仿《厉行节约条例》),接受第三方审计。
(2)打破信息垄断:保障僧众网络使用权,防止个人操控叙事。
(3)严惩违法关联:禁止僧人参与商业公司,切断政教利益输送。
▲网络资源:
[1]《佛教去商业化的正确打开方式:制度合理》(皈依佛网2017-05-16)
http://www.guiyifo.com/xw/fj0516.html
[2]《瞭望东方周刊:别把假僧假道等同于信仰——专访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》(读览天下2012-07-05)
http://m.dooland.com/index.php?s=/article/id/220405.html
[3]《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(来源:国家宗教局)》(三门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-02-24)
http://mzzj.smx.gov.cn/10267/617008896/1904641.html
[4]《揭露全国推行〈广论〉的黑幕》(霹雳中文论坛2020-12-15)
http://mzzj.smx.gov.cn/10267/617008896/1904641.html
[5]《政协座谈会: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比较突出》(云上仙桃2018-06-29)
http://m.xiantaoapp.com/p/84324.html
[6]《奶奶庙按需造神,杨小波委员: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刻不容缓》(新浪财经2019-03-06)
https://finance.sina.cn/2019-03-06/detail-ihrfqzkc1612225.d.html
[7]《六十一答疑篇:忍辱宽容是为了降伏己心》(话本小说2021-07-24)
https://www.ihuaben.com/book/6256754/40682708.html
[8]《济群法师:坚定道念是抵制诱惑纯洁僧团关键》(华人学佛网)
https://www.hrxfw.com/fjrw/hcrw/jiqunfashi/173209.html
[9]《一个名寺方丈的堕落》(新浪微博2022-12-14)
https://card.weibo.com/article/m/show/id/2309404846421160624132
[10]《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 围绕“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”建言资政》(中国网2018-06-29)
http://t.m.china.com.cn/convert/c_yTwE3kNN.html